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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强担当 化解矛盾纠纷办实事

来源:文明思茅   时间:2021/6/8 浏览:785

为全力排查化解和有效管控各类矛盾风险隐患,紧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个关键节点,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思茅港镇依托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深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依据纠纷种类、特点和风险等级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开展调解工作。

李明(化名)在自家农田边上修建了一条水坝,影响到旁边张芳(化名)家的农田用水,张芳对此颇有不满便将水坝损坏,双方发生矛盾。5月19日,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查看双方农田和坝梗受损情况,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张芳自愿修复水坝,李明将水坝改为防水冲起坑。

陈丽(化名)本是某村一小组的村民,1997年享受国家农转非政策,将户口转到城镇,当时土地被集体收回,重新发包给小组的几位村民。由于陈丽一直未将土地承包证交回集体,不久前,陈丽回到村上,想要回自己承包证上的土地,与同村的几位村民发生矛盾。5月20日,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来到陈丽所在村调查了解情况,建议村集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陈丽土地纠纷一事。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陈丽已将户口转出本村,不属于本村村民,不享受村民待遇,收归回的土地已由村集体重新转包,陈丽无权将其要回。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劝说下,陈丽认可了村民大会讨论结果,并承诺不再因此事进行上访。

 

法条链接

1.“相邻土地的通行关系”:《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民法典》对此没有专门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2.“农转非后的土地转包”: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承包地在土地二轮承包或者被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调整、收回后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承包农户,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应当依法认定承包农户合法取得相应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思茅港镇 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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